《反垄断法》封面

不反对企业“做大”反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反垄断法》颁布的时候有很多人有这方面的想法,什么叫垄断呢?垄断就是大,反垄断就是反大,由此就推断《反垄断法》就是反对企业做大做强。这种看法说轻了是偏见,说重了是一种错误观点。实际上《反垄断法》不但不影响企业做大做强,而且还会通过企业的合法竞争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我国《反垄断法》从1994年开始起草,到去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再到今年8月1日正式实施,历经14个春秋。目前尚无实施细则,如何具体操作?实施细则又将于何时出台?它将对相关行业产生怎样的深远影响?作为一部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新法律,《反垄断法》始终受到学界与业界的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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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

垄断的原意是独占,即一个市场上只有一个经营者;反垄断法,顾名思义就是反对垄断和保护竞争的法律制度。它是市场经济国家基本的法律制度。

《反垄断法》目前在我国还是一种全新的法律制度,是一国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法律。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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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追踪

1994年:

由商务部负责起草和调研工作,被列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1998年:

再次被列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2004年:

国务院将该法列入立法计划。

2005年2月:《反垄断法》又一次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列入立法计划。

2005年12月:商务部称《反垄断法》修改审查已获较大进展。

2006年6月:

《反垄断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

2007年8月30日:

十届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反垄断法》草案。

2008年8月1日:《反垄断法》正式实施 。

关于国家质检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部级,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由国务院决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组建而成。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全国质量、计量、出入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和认证认可、标准化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授权,将认证认可和标准化行政管理职能,分别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管理的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局)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