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开征 凸显小排量SUV优势是重点
2005-06-03 09:55 作者: 来源:eNet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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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望下半年实施 由原来3个档次划分为5个档次
成熟汽车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具有完整配套的与汽车消费相关的法规,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市场的迅速扩大,汽车消费相关法规也逐渐健全。近日,财政部税政司正将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海关总署和与此相关机构的反馈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如果一切顺利,我国汽车领域今年下半年又将可能迎来一个新的政策法规:新的汽车消费税政策。 从目前掌握的资料看,新政策出台后对SUV行业影响最大,其次是24座以下的客车以及MPV制造商。同时新政策将体现国家对小排量车的鼓励,限制大排量轿车和SUV的消费,强化消费税对汽车消费的导向作用。
消费税拟“三档变五档”
据一位参与方案修改的人士透露,征求意见稿与现行的汽车消费税有几大区别。一是将目前的轿车和越野车子目合并成乘用车子目。二是乘用车消费税由现在实行的3档划分细分为5档,即排气量小于1.0升的税率为3%;排气量1.0升(含)至2.2升的税率为5%;排气量2.2升(含)至3.0升的税率为9%;排气量3.0升(含)至4.0升为14%;排气量4.0升(含)以上征收20%消费税。三是对24座以下客车,排气量小于2.0升的,仍适用现行的3%税率,对排气量2.0升(含)至3.0升的适用5%税率,对排气量在3.0升(含)以上的增设8%的税率。
体现对小排量车的鼓励
我国目前实行的汽车消费税是1994年制定实施的,它对国内汽车厂家生产和进口商进口的小汽车按不同车种排量设置了3档税率,微型轿车(汽缸容量小于1000毫升)税率为3%,普通轿车(汽缸容量大于或等于1000毫升、小于2200毫升)税率为5%,高级轿车(汽缸容量大于或等于2200毫升)税率为8%,轻型越野车(汽缸容量小于2400毫升)税率为5%。
政策的调整体现了国家对发展小排量环保性乘用车的支持,二者的消费税均没有变化,而对排量在2.2升以上的,则从原来的8%提高到现在的9%-20%。另外记者从可靠渠道了解到,在目前征求的反馈意见中,很多人还提出对1.0升以下乘用车的税率下调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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