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联合发布通知,由北京、天津、内蒙古、上海、江苏、海南、重庆等地作为试点,率先完成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2020年3月31日前,全国各地应建成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实现所有上市疫苗全过程可追溯,确保疫苗最小包装单位可追溯、可核查。建设该体系的初衷在于,通过信息化手段,对疫苗生产、流通、使用等各环节的信息进行追踪、溯源。
疫苗追溯体系建设时间表:明年3月31日前,上市疫苗全过程可追溯
2019-12-13
12月12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联合发布通知,由北京、天津、内蒙古、上海、江苏、海南、重庆等地作为试点,率先完成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2020年3月31日前,全国各地应建成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实现所有上市疫苗全过程可追溯,确保疫苗最小包装单位可追溯、可核查。建设该体系的初衷在于,通过信息化手段,对疫苗生产、流通、使用等各环节的信息进行追踪、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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