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起草了《境外视听节目引进、传播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及《境外人员参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其中,“未经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批准,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不得在19∶00—22∶00播出境外视听节目”。目前意见稿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
在“黄金时段”,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或将不能播出境外视听节目,对于国内优秀的影视公司和作品而言,是利好消息。
广电总局拟在黄金时间段禁播境外视听节目
2018-09-26
近期,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起草了《境外视听节目引进、传播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及《境外人员参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其中,“未经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批准,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不得在19∶00—22∶00播出境外视听节目”。目前意见稿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
在“黄金时段”,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或将不能播出境外视听节目,对于国内优秀的影视公司和作品而言,是利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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