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在日常生活中主张权利
2008-07-11 00:00 作者: 来源:eNet硅谷动力
6月29日“华南虎照”事件水落石出。
这件事同时具有悲剧和喜剧的双重效果。相对周正龙表演艺术的看客,是一出喜剧;相对于十三位受惩处的官员,是一出悲剧。
根据美学家利普斯(Theodor Lipps)对于喜剧的定义,“喜剧对象先‘装’成一个大,接着显得却是一个小或一个相对的无”。周正龙把一个小小的纸老虎,弄得象天大的一个事,接着让他的“华南虎”的价值,在众目睽睽下化为乌有。具有十足的喜剧效果。
如果说喜剧的本质是“把小当作大后毁灭”,悲剧的本质则相反,是“把大当作小后毁灭”。十三位受惩处的官员把政府信誉这么大的事,当成了儿戏,给政府造成巨大损失,这是他们的悲剧。
让事情更富戏剧效果的,是当事人的“死扛”。明明地球人都知道周老虎是假的,可就打不死这只纸老虎。就象候宝林的相声《武松打虎》里的老虎。每次打趴下,过一会儿,又晃晃悠悠、晃晃悠悠地活过来。
这回由公安机关介入,周老虎终于现了原型,被打死了,再也爬不起来了。有网民评论说:我看到了网络的力量。这是我们广大网民的胜利!
但我注意到,在大多数网民充分肯定政府主持正义的同时,也普遍感觉“时间拖得太长”。对此,我有一个特别的解释。
我认为,周老虎这件事,对网民、社会、政府,都是一件新事。新在什么地方?新在互联网的出现,使原来意义的大事与小事的界限变模糊了。正由于大小标准不确定,使周老虎演变成了大小错置的悲喜剧。时间拖得长,是因为对这件事的定位始终吃不准。
一张老虎照片,在网下来说,只不过是小事一桩。但小事上了网,就变成了大事。网下的小事到了网上变成大事,它到底是大事,还是小事?大家都搞不清楚。搞不清楚,就不知应由谁出面解决问题最合理。这就是时间拖延的原因。这怪不得谁。要怪,大家都有份。
从传统意义上说,政府管大事,老百姓管小事。如果虎照算小事,让民间自己解决就是。因此有的主管部门认为鉴定虎照,“政府不能越位”。但从这件事折腾了八个月,沸反盈天来看,又不象是个小事。于是,悲剧发生了,13位官员为区区虎照押上了不该押的东西;于是喜剧发生了,2亿网民象耍小丑似地逗着周正龙玩。一出情节简单的戏竟演了七八个月。
这件事的底牌,翻过来看,其实很简单。真正新的东西,集中在一点:网民在日常生活中主张权利。对于周老虎这次来说,主张的是知情权。主张权利是大事,但日常生活是小事。网民在日常生活中主张权利,是把小事变大事,大事变小事。这就是问题的实质。
搞清楚了这一点,下一回再遇上类似的事,才能让由于大小不分造成的悲剧和喜剧,向正剧的基本面上回归。首先,既然网民把小事当大事看,对于已经成为公共事件的“小事”,政府就应依照信息公开条例,象对付大事那样及时响应网民;其次,要认识到,网民所谓大事,不过区区小事。对周老虎这种鸡毛蒜皮的事,应该相信网民的判断,依靠网民的智慧。通过了解民情,汇聚民智,再大的难关也能渡过。网民在反藏独、汶川地震中的表现不就是证明吗。
还是回到高科技、日常生活和审美这个话题上去。我发现发生在日常生活领域的周老虎事件,由于高科技的作用,居然对文艺理论,提出了修正要求。
利普斯在“喜剧性:一般的规定”中,定义喜剧性“主要在于这种化为乌有是突然发生的”。这条类似“抖包袱”的规律,对于果戈里的《钦差大臣》是适用的。骗子赫列斯达可夫把所有官员耍弄遍以后,他的“大”,直到最后时刻,才“化为乌有”。
而周正龙继承和发展了德国美学:一方面,作为农民(准确说是农民表演艺术家),他深度符合利普斯对喜剧主角的要求。“某人装模作样,似乎他能够并且愿意解决重大而紧要的任务,结果却成就微末或者一无所成。于是他变得‘可笑’了”。另一方面,这个当代赫列斯达可夫,表演难度更高,是在全国观众全都明白他是骗子的情况下,耍弄那13位官员的。看来喜剧理论中关于“化为乌有是突然发生的”这一条,应该修改一下,以适应互联网日新月益的快速发展。

这件事同时具有悲剧和喜剧的双重效果。相对周正龙表演艺术的看客,是一出喜剧;相对于十三位受惩处的官员,是一出悲剧。
根据美学家利普斯(Theodor Lipps)对于喜剧的定义,“喜剧对象先‘装’成一个大,接着显得却是一个小或一个相对的无”。周正龙把一个小小的纸老虎,弄得象天大的一个事,接着让他的“华南虎”的价值,在众目睽睽下化为乌有。具有十足的喜剧效果。
如果说喜剧的本质是“把小当作大后毁灭”,悲剧的本质则相反,是“把大当作小后毁灭”。十三位受惩处的官员把政府信誉这么大的事,当成了儿戏,给政府造成巨大损失,这是他们的悲剧。
让事情更富戏剧效果的,是当事人的“死扛”。明明地球人都知道周老虎是假的,可就打不死这只纸老虎。就象候宝林的相声《武松打虎》里的老虎。每次打趴下,过一会儿,又晃晃悠悠、晃晃悠悠地活过来。
这回由公安机关介入,周老虎终于现了原型,被打死了,再也爬不起来了。有网民评论说:我看到了网络的力量。这是我们广大网民的胜利!
但我注意到,在大多数网民充分肯定政府主持正义的同时,也普遍感觉“时间拖得太长”。对此,我有一个特别的解释。
我认为,周老虎这件事,对网民、社会、政府,都是一件新事。新在什么地方?新在互联网的出现,使原来意义的大事与小事的界限变模糊了。正由于大小标准不确定,使周老虎演变成了大小错置的悲喜剧。时间拖得长,是因为对这件事的定位始终吃不准。
一张老虎照片,在网下来说,只不过是小事一桩。但小事上了网,就变成了大事。网下的小事到了网上变成大事,它到底是大事,还是小事?大家都搞不清楚。搞不清楚,就不知应由谁出面解决问题最合理。这就是时间拖延的原因。这怪不得谁。要怪,大家都有份。
从传统意义上说,政府管大事,老百姓管小事。如果虎照算小事,让民间自己解决就是。因此有的主管部门认为鉴定虎照,“政府不能越位”。但从这件事折腾了八个月,沸反盈天来看,又不象是个小事。于是,悲剧发生了,13位官员为区区虎照押上了不该押的东西;于是喜剧发生了,2亿网民象耍小丑似地逗着周正龙玩。一出情节简单的戏竟演了七八个月。
这件事的底牌,翻过来看,其实很简单。真正新的东西,集中在一点:网民在日常生活中主张权利。对于周老虎这次来说,主张的是知情权。主张权利是大事,但日常生活是小事。网民在日常生活中主张权利,是把小事变大事,大事变小事。这就是问题的实质。
搞清楚了这一点,下一回再遇上类似的事,才能让由于大小不分造成的悲剧和喜剧,向正剧的基本面上回归。首先,既然网民把小事当大事看,对于已经成为公共事件的“小事”,政府就应依照信息公开条例,象对付大事那样及时响应网民;其次,要认识到,网民所谓大事,不过区区小事。对周老虎这种鸡毛蒜皮的事,应该相信网民的判断,依靠网民的智慧。通过了解民情,汇聚民智,再大的难关也能渡过。网民在反藏独、汶川地震中的表现不就是证明吗。
还是回到高科技、日常生活和审美这个话题上去。我发现发生在日常生活领域的周老虎事件,由于高科技的作用,居然对文艺理论,提出了修正要求。
利普斯在“喜剧性:一般的规定”中,定义喜剧性“主要在于这种化为乌有是突然发生的”。这条类似“抖包袱”的规律,对于果戈里的《钦差大臣》是适用的。骗子赫列斯达可夫把所有官员耍弄遍以后,他的“大”,直到最后时刻,才“化为乌有”。
而周正龙继承和发展了德国美学:一方面,作为农民(准确说是农民表演艺术家),他深度符合利普斯对喜剧主角的要求。“某人装模作样,似乎他能够并且愿意解决重大而紧要的任务,结果却成就微末或者一无所成。于是他变得‘可笑’了”。另一方面,这个当代赫列斯达可夫,表演难度更高,是在全国观众全都明白他是骗子的情况下,耍弄那13位官员的。看来喜剧理论中关于“化为乌有是突然发生的”这一条,应该修改一下,以适应互联网日新月益的快速发展。
【责任编辑 李营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