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入法之争成引子 互联网知识产权如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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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领域接二连三的知识产权争端,对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考验。
【eNet硅谷动力消息】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互联网产业发展中遇到的一大新问题。2007年4月25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办公室、中国新闻社、中国新闻周刊发起的一场名为“互联网时代的知识产权规则之争”的研讨会,吸引了国家版权局等多位政府官员以及来自学术、法律界专家的参与,而不久之前发生在搜狗和谷歌之间的输入法专利之争,也成为此番网络知识产权大讨论的“引子”。
有知识没产权?
近日,与搜狗在输入法方面的冲突,使得美国互联网搜索巨头谷歌在中国首次遭遇到“侵犯专利”的指责。而再往前,美国向世贸组织就中国版权保护不力提出申诉;就在昨天,十一家唱片公司在联合起诉雅虎音乐搜索侵权一案中获胜……互联网领域接二连三的知识产权争端,对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考验。
对此,搜狐公司副总裁王小川尖锐地指出,同美国等相比,中国在很多领域都存在一种“有知识,没产权”的现象。“往往是我们付出了自己的劳动,但品牌是别人的,技术是别人的。”他表示,目前实际上很多欧美乃至日本品牌或专利,其下蕴藏的技术有很大一部分出自中国人的贡献,但遗憾的是,“最后产权是别人的”。
他强调称,知识产权之间的冲突,往往代表的是国力之间、或者经济文化之间的一个较量,而这种冲突,在当前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会越来越明显。
在王小川看来,互联网产业已经形成了一个非常强大的品牌力量,在中国亦是如此,因而他呼吁中国企业做出更多的知识产权,“去跟国际的力量竞争。”
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办公室副秘书长温再兴则对日益增多的互联网知识产权纠纷有着自己的理解:“纠纷增多也是件好事,至少这些纠纷反映了我们国家的企业在知识产权的问题上自我保护的意识在不断提高,就是说他们敢于运用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则同国际上的大公司较真了。”
创新也是保护手段
以前谈到知识产权保护,业内更多探讨的是商标权、专利权、出版物的版权,而进入数字社会,作为信息社会一个巨大的载体,互联网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体现出的是更加复杂的情况,既有商标、版权等显性问题,也有技术和专利等隐性问题。
针对此,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办公室副秘书长温再兴为互联网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支”了四“招”:“继续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提倡创新、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学会用知识产权的规则保护自己并尊重他人。”
四招中,温再兴特别对鼓励行业创新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在互联网行业,由于技术复制的成本比较低,所以导致很多互联网企业实行‘拿来主义’,认为拷贝一些东西也不算偷,并没有认识到这是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他强调指出,互联网行业必须要提倡创新,否则行业就不能够健康快速发展,毕竟,未来的产业竞争已经不只局限于科技竞争、人才竞争,更多的是知识产权的竞争,因此,“保护和创新应该是保护知识产权的两个轮子,靠一个轮子肯定转不起来。”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理事长张楚也深有同感,他坦言,不能把知识产权保护只定位在政府层面和执法机关上,毕竟,“由知识产权的获取和保护来激发企业们的自主创新,这才是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
警惕垃圾专利
知识产权的保护固然重要,但太多也未必是好事。讨论中,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郑胜利特别提出了警惕垃圾专利的呼吁。
“现在,知识产权越来越多,越来越繁荣,但是应该引起另外一个思考,如果网上每个人都设下很多关卡,这些关卡将会妨碍网络的正常运转。”郑胜利介绍称,对于不该授予的专利,往往会采用将其“无效”的办法来处理掉,而从美国的情况来看,无效掉一项专利所花费的金钱是一百万美金。
郑胜利强调,在互联网知识版权保护中,也必须考虑到预防专利之中的“垃圾”,将互联网的问题纳入到整个社会制度的考量当中去。“我想,我们要把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放到整个制度的构建当中来考虑,构造一个制度有利于我们整个社会往前走。”
有知识没产权?
近日,与搜狗在输入法方面的冲突,使得美国互联网搜索巨头谷歌在中国首次遭遇到“侵犯专利”的指责。而再往前,美国向世贸组织就中国版权保护不力提出申诉;就在昨天,十一家唱片公司在联合起诉雅虎音乐搜索侵权一案中获胜……互联网领域接二连三的知识产权争端,对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考验。
对此,搜狐公司副总裁王小川尖锐地指出,同美国等相比,中国在很多领域都存在一种“有知识,没产权”的现象。“往往是我们付出了自己的劳动,但品牌是别人的,技术是别人的。”他表示,目前实际上很多欧美乃至日本品牌或专利,其下蕴藏的技术有很大一部分出自中国人的贡献,但遗憾的是,“最后产权是别人的”。
他强调称,知识产权之间的冲突,往往代表的是国力之间、或者经济文化之间的一个较量,而这种冲突,在当前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会越来越明显。
在王小川看来,互联网产业已经形成了一个非常强大的品牌力量,在中国亦是如此,因而他呼吁中国企业做出更多的知识产权,“去跟国际的力量竞争。”
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办公室副秘书长温再兴则对日益增多的互联网知识产权纠纷有着自己的理解:“纠纷增多也是件好事,至少这些纠纷反映了我们国家的企业在知识产权的问题上自我保护的意识在不断提高,就是说他们敢于运用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则同国际上的大公司较真了。”
创新也是保护手段
以前谈到知识产权保护,业内更多探讨的是商标权、专利权、出版物的版权,而进入数字社会,作为信息社会一个巨大的载体,互联网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体现出的是更加复杂的情况,既有商标、版权等显性问题,也有技术和专利等隐性问题。
针对此,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办公室副秘书长温再兴为互联网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支”了四“招”:“继续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提倡创新、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学会用知识产权的规则保护自己并尊重他人。”
四招中,温再兴特别对鼓励行业创新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在互联网行业,由于技术复制的成本比较低,所以导致很多互联网企业实行‘拿来主义’,认为拷贝一些东西也不算偷,并没有认识到这是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他强调指出,互联网行业必须要提倡创新,否则行业就不能够健康快速发展,毕竟,未来的产业竞争已经不只局限于科技竞争、人才竞争,更多的是知识产权的竞争,因此,“保护和创新应该是保护知识产权的两个轮子,靠一个轮子肯定转不起来。”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理事长张楚也深有同感,他坦言,不能把知识产权保护只定位在政府层面和执法机关上,毕竟,“由知识产权的获取和保护来激发企业们的自主创新,这才是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
警惕垃圾专利
知识产权的保护固然重要,但太多也未必是好事。讨论中,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郑胜利特别提出了警惕垃圾专利的呼吁。
“现在,知识产权越来越多,越来越繁荣,但是应该引起另外一个思考,如果网上每个人都设下很多关卡,这些关卡将会妨碍网络的正常运转。”郑胜利介绍称,对于不该授予的专利,往往会采用将其“无效”的办法来处理掉,而从美国的情况来看,无效掉一项专利所花费的金钱是一百万美金。
郑胜利强调,在互联网知识版权保护中,也必须考虑到预防专利之中的“垃圾”,将互联网的问题纳入到整个社会制度的考量当中去。“我想,我们要把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放到整个制度的构建当中来考虑,构造一个制度有利于我们整个社会往前走。”
【责任编辑 胡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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