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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防部公布2007年最终版RFID规则

2007-02-25 08:50 作者:佚名 来源:来自论坛
[摘要] 与2006年5月发布的DFARS(国防联邦采购规则附录,Defense Federal Acquisition Regulation Supplement) 临时修正案相比,稍有改变。新规则规定,凡是2006年5月19日之后与国防部签署使用RFID使用协议的供应商必须在2007年3月1日前,停止使用EPC Gen 1标签(包括Class 0和Class 1标签)......
  与2006年5月发布的DFARS(国防联邦采购规则附录,Defense Federal Acquisition Regulation Supplement) 临时修正案相比,稍有改变。新规则规定,凡是2006年5月19日之后与国防部签署使用RFID使用协议的供应商必须在2007年3月1日前,停止使用EPC Gen 1标签(包括Class 0和Class 1标签)。

  3月1日后,国防部只接收他们粘贴EPC Gen 2标签的货物。而2006年5月19日之前与国防部签署使用RFID使用协议的供应商不受此限制:在3月1日后仍旧可以使用Gen 1标签。最终的DFARS规则要求,凡是运往美国本土大陆19个供应点的包装石油、润滑剂、燃料、防腐剂、化学品、添加剂、建筑与工事材料和医疗物资,必须在包装箱和托盘上粘贴被动式RFID标签。上述的19个供应点都已经配备了读取和处理标签数据的RFID软硬件。

【责任编辑 郑云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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