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开的中欧政府采购研讨会上,商务部副部长于广洲透露,我国将于2007年12月底以前,启动加入《政府采购协定》(简称GPA)的谈判程序,并向世界贸易组织提交政府采购市场开放清单。据悉,这是自2001年我国承诺加入《政府采购协定》以来,我国政府首次在公开场合宣布启动谈判的具体时间表。
实践承诺
政府采购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涉及面非常广泛,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工程承包等多个领域。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在经济发达国家的推动下,加入WTO的成员经过近20年的谈判,达成了现在的《政府采购协定》。《政府采购协定》要求各国开放国内的政府采购市场,按照国民待遇和非歧视的原则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通过更大程度的自由贸易来实现全球贸易的扩大。
我国2001年加入WTO时,承诺将尽快加入《政府采购协定》。五年来,尽管我国做出了不少努力,却一直未能迈出启动谈判的关键性步伐。
于广洲指出,这主要在于我国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时间不长,面临着很多现实的困难。一是政府采购体制不完善。2003年,我国才颁布《政府采购法》,开始建立政府采购制度,从事政府采购的专业人员缺乏、政府采购法制尚不健全。二是政府采购的管理体制比较复杂,一些部门的职能存在交叉重叠的问题,部门之间协调困难。三是中国企业的整体竞争力还比较低,企业管理水平不高,缺乏国际竞争经验。四是我们对《政府采购协定》和参加了该《协定》的发达成员政府采购实践了解得不全面、不透彻。
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处调研员王绍双强调,《政府采购协定》要求非常高,每一个加入《政府采购协定》的成员都应有比较完善的政府采购体制,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政府采购制度已运行了200多年,成为WTO《政府采购协定》签署方无可厚非。而我国政府采购制度不过5年时间,“即使再花上十多年,走完发达国家200多年的路程,也是很难的。”
于广洲和王绍双都认为,在种种困难情况下,我国提出在2007年12月底以前启动加入《政府采购协定》的谈判程序,拿出这张时间表,已为加入谈判做出了最大的努力。
难题不少
ABB中国有限公司电力技术系统合资厂总经理马格努森提醒说,中国在为启动加入《政府采购协定》谈判程序高兴之时,还应注意到一个不争的事实——这只是迈出第一步,面临的现实难题还有很多。
马格努森指出,外企对中国现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透明度和平等待遇颇有微词。比如,一些采购人或采购中心,不能及时、全面、真实地公布采购信息和评估结果,让企业损失了不少机会。此外,政府部门对国有企业、合资企业和独资企业,给予不平等待遇,限制了外企参与中国政府采购市场的竞争。一位业内人士认为,公开、平等竞争和非歧视的采购,被普遍认为是最有效、最合理地利用政府性资金的途径,这也是《政府采购协定》的灵魂。马格努森所言,正是我国以后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方向所在。
实践承诺
政府采购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涉及面非常广泛,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工程承包等多个领域。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在经济发达国家的推动下,加入WTO的成员经过近20年的谈判,达成了现在的《政府采购协定》。《政府采购协定》要求各国开放国内的政府采购市场,按照国民待遇和非歧视的原则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通过更大程度的自由贸易来实现全球贸易的扩大。
我国2001年加入WTO时,承诺将尽快加入《政府采购协定》。五年来,尽管我国做出了不少努力,却一直未能迈出启动谈判的关键性步伐。
于广洲指出,这主要在于我国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时间不长,面临着很多现实的困难。一是政府采购体制不完善。2003年,我国才颁布《政府采购法》,开始建立政府采购制度,从事政府采购的专业人员缺乏、政府采购法制尚不健全。二是政府采购的管理体制比较复杂,一些部门的职能存在交叉重叠的问题,部门之间协调困难。三是中国企业的整体竞争力还比较低,企业管理水平不高,缺乏国际竞争经验。四是我们对《政府采购协定》和参加了该《协定》的发达成员政府采购实践了解得不全面、不透彻。
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处调研员王绍双强调,《政府采购协定》要求非常高,每一个加入《政府采购协定》的成员都应有比较完善的政府采购体制,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政府采购制度已运行了200多年,成为WTO《政府采购协定》签署方无可厚非。而我国政府采购制度不过5年时间,“即使再花上十多年,走完发达国家200多年的路程,也是很难的。”
于广洲和王绍双都认为,在种种困难情况下,我国提出在2007年12月底以前启动加入《政府采购协定》的谈判程序,拿出这张时间表,已为加入谈判做出了最大的努力。
难题不少
ABB中国有限公司电力技术系统合资厂总经理马格努森提醒说,中国在为启动加入《政府采购协定》谈判程序高兴之时,还应注意到一个不争的事实——这只是迈出第一步,面临的现实难题还有很多。
马格努森指出,外企对中国现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透明度和平等待遇颇有微词。比如,一些采购人或采购中心,不能及时、全面、真实地公布采购信息和评估结果,让企业损失了不少机会。此外,政府部门对国有企业、合资企业和独资企业,给予不平等待遇,限制了外企参与中国政府采购市场的竞争。一位业内人士认为,公开、平等竞争和非歧视的采购,被普遍认为是最有效、最合理地利用政府性资金的途径,这也是《政府采购协定》的灵魂。马格努森所言,正是我国以后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方向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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