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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源代码软件与知识产权的研究(下)

http://www.enet.com.cn 2005年09月29日13:25

  关于源代码开放的四个问题
  
  1、计算机程序的源代码、目标代码都享有版权法保护,源代码开放并不意味着其不受版权保护

  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因此,无论是源代码形式或者是目标代码形式,在版权法的领域之内,软件的这两种形式是同一作品,都享有受版权保护。

  2、是否公开源代码取决于软件权利人的选择

  在版权法中,向公众公开(提供)软件的源代码属于软件权利人的“发表权”范围。发表权是指:“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根据法律授予的这一权利,软件权利人有权,而且只有他有权决定其软件是否公开发表,何时发表,在何处发表,以何种方式发表和以哪种形式发表。

  3、技术秘密和反向工程

  商业软件之所以不公开源代码,其主要因素是保守其中的技术秘密,在一定时间内保持在市场竞争中的领先优势。虽然法律允许商业软件不公开源代码,但是根据版权法和有关保护技术秘密法律的基本原则,他人通过对其合法持有的软件目标代码进行反汇编、反编辑等反向工程,以获得源代码中的必要信息,属于法律允许的“合理使用”。

  4、商业软件开放源代码之势

  对于一般的计算机用户,特别是个人用户来说,是否公开源代码意义不大,他们关心的是软件的功能、价格和服务等。软件的更新、发展很快,使得包括竞争对手在内其他软件开发者很难通过反向工程,及时了解软件的结构、开发思路等必要信息,他们只能面对一个不透明的“黑盒子”。这显然引起了人们,特别是相关的软件开发人员的不满,这种不满不仅仅体现在人们试图处理程序的本身,而且还体现在开发与之进行交互的程序时,在这种情况下,出现要求商业软件公开源代码,特别是要求公开操作系统源代码的呼声就不难理解了。

  关于软件开发过程中的版权问题  

  开源软件和商业软件的区别还在于两者采用不同的开发模式,但由于开源软件和商业软件都是以版权法为法律基础,因此两者的开发过程都应遵循版权法的基本规则和法律的有关规定。

  1、在市场经济中,产权明晰清楚是保证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

  一个正规的商业软件开发厂商,都要依据法律,采取一系列法律程序,权利转让许可措施以及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以确保其软件权属合法有效,规避侵权风险。

  正规的软件公司会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公司内部建立严格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与雇员签定合同明确规定,雇员在公司工作期间所开发的软件的版权及相关权利属于公司所有。

  软件公司如果需要委托他人(包括非公司雇员或其他开发企业)为其开发软件,将明确界定该软件的版权及相关权利的归属。

  在直接使用或者以他人软件为基础进一步开发的软件产品情况中,软件开发商往往事先取得合法授权,或者干脆买断版权。

  正因为开发过程中一系列法律程序和措施的保障,商业软件开发商才得以在其推向市场的软件产品的许可证中宣称对该软件依法享有版权并对此负责。

  2、开源软件开发过程中需解决的版权归属问题

  开源软件的开发是一个长期积累过程,通常是由一群彼此之间没有正式联系的人共同开发的,每个人都为最终的软件做一部分贡献。这种特定的开发模式,加上较少的法律程序、措施和制度的保证,很容易产生开源软件的权利归属十分复杂和混乱的局面。按照版权法的规定,开源软件这类由众多开发者共同开发的软件作品属于合作作品。

  按照GPL等许可证协议开发的开源软件,除了初始的许可证的颁发者(或原始开发者)以外,其他后继参与开发的人员,只是一个被许可者,以及下一轮许可者,无论其开发的贡献有多大,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版权所有者,即不能对其开发部分,更不能对该软件整体充分行使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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